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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学习分享
发布时间:
2024-12-18 00:00
来源:
2024年12月17日,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第五十七期内部培训,主题为“关于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学习分享”。本次培训由刘天云律师主讲,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相关合伙人、资深律师和全体青年律师共同参加学习。

在本次培训中,刘天云律师从法律依据入手,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施行时间与内容。接着,刘律师介绍了担保的多种类型,包括抵押、保证、质押、留置等,并强调了担保的从属性原则,即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在培训的第二部分,刘律师进一步深入讲解了担保主体的限制和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程序要求。他指出,机关法人、居民委员会、非营利性学校等机构原则上不能作为担保人,但在特定情况下有例外。此外,他还讨论了共同担保和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以及借新还旧情况下担保责任的承担规则。

最后,在抵押权部分,刘律师详细介绍了可抵押财产的范围、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财产转让以及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在保证部分,他区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并详细解释了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包括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计算,以及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衔接问题。
通过刘天云律师的这次内部培训,我们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对民法典担保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处理担保相关的法律事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审核 | 归东 刘天云编辑 | 刘杨
关键词:
富迪律,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房产建筑,婚姻继承,合同诉讼,侵权责任,公司法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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